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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波市2015年度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公告
时间:2016-05-31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财税〔2015〕141号)相关要求,宁波市财政局、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宁波市民政局将2015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公告如下: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教育基金会

  宁波市扶贫基金会

  宁波市镇海区老年福利基金会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教育基金会

  奉化市人民教育基金会

  浙江省宁海县人民教育基金会

  象山县人民教育基金会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教育基金会

  宁波市人民教育基金会

  宁波市职工救急济难基金会

  浙江千手慈善基金会

  宁波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宁波太平洋慈善基金会

  宁波华茂教育基金会

  浙江省余姚中学奖教奖学基金会

  宁波市慈善总会

  宁波市海曙区慈善总会

  宁波市江东区慈善总会

  宁波市江北区慈善总会

  宁波市北仑区慈善总会

  宁波市鄞州区慈善总会

  余姚市慈善总会

  奉化市慈善总会

  慈溪市慈善总会

  宁海县慈善总会

  象山县慈善总会

  宁波市镇海区慈善总会

  宁波市心理卫生协会

  宁波市北仑区志愿者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