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依法确定并公布我市新增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事项,现向社会公开征求《关于宁波市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的通告(代拟稿)》的意见建议,欢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并请于12月24日前反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