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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海曙区实施2020年第二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批复 甬
时间:2021-06-08 浏览次数:

海曙区农业农村局:

你局《宁波市海曙区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实施2020年(第二批)章水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请示》(海农〔2021〕9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在章水镇实施2020年第二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1022.53万元,其中土地平整121.76万元、灌排水工程83.69万元、田间道路工程695.91万元、其他工作及措施121.17万元;建设标准不低于1900元/亩。

二、同意你局2020年第二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计划报表所列各项建设内容:

(一)建设地点:章水镇章溪村、崔岙村、樟村村、蜜岩村、大皎村、童皎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