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0年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宁波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和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你县编制报送了2020年象山县贤庠镇蒲门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日前,经市级评审,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2020年象山县贤庠镇蒲门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请切实按照评审会专家组意见指导督促编制单位抓紧做好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的修订,并于10日内将修订后的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报告、设计图、概算书)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二、请依据批复初步设计文件,按照有关规定及程序要求,抓紧组织项目实施,抓好项目监管,确保项目建设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