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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宁波市中小企业管理咨询项目的通知 甬经信企服〔2020〕
时间:2020-09-04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经信局,各管委会经发局(工信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工信部等11个部委《关于引导企业创新管理提质增效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6〕245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降本减负促进实体经济稳增长的若干意见》(甬政办发〔2018〕125号),积极鼓励、引导企业开展管理创新,不断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度宁波市中小企业管理咨询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

(一)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2020年实施管理咨询项目的中小企业;

(二)企业上一年度销售收入在2000万元至4亿元之间;

(三)接受专业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机构的诊断辅导服务,项目经费总额在25万元以上(含25万元);

(四)企业发展符合产业导向,开展管理咨询后管理水平明显提高,绩效显著;

(五)企业当年无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和重大环境污染等问题;

(六)项目合同签订时间在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之间,且2020年12月底能完成的项目。

二、项目申报材料

(一)企业管理咨询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

(二)企业与管理咨询服务机构签订的服务合同(复印件);

(三)项目诊断报告、实施方案或计划书、预期效果(涉及商业秘密的可隐去);

(四)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表;

(五)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三、项目申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