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开发园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建筑工程安质总站(建管处)、市政公用工程安质站、建设房产监察支队,各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我市已发生两起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一般事故。3月10日上午,宁波高新区宝龙广场(GX04-01-12地块)发生基坑坍塌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项目建设单位为宁波远大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围护设计单位为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3月11日上午,梅山保税区春晓161#地块(一标)发生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项目建设单位为宁波龙兆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浙江鼎元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浙江文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为稳定我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形势,巩固和拓展工程质量治理成果,督促工程参建各方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政府监管,根据国务院安委办“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视频会议要求和我局生产安全事故剖析会部署安排,决定于近期开展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对象
各区县(市)、开发园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建筑工程安质总站(建管处)、市政公用工程安质站和工程各方主体。
二、督查内容
(一)主管部门落实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治理情况
1.各地贯彻落实国家工程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情况,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和工作体系情况,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