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区县(市)农业农村局:
你们上报的关于组织实施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请示收悉。经审核,现将2021年宁波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计划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则同意各地上报的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请严格按照《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农田建设任务和绩效目标的通知》《宁波市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和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等相关文件精神抓好项目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