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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甬科高〔2020〕64号
时间:2020-07-28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科技局,“四区二岛”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

为进一步推进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工作,加强绩效管理,决定对我市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开展年度绩效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2017-2019年省市两级公布的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其中8家已经参加省级评估,本次评估共计25家(5家省级,12家市级创建,8家市级培育),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评价内容与目的

考核评价各综合体的硬件条件建设、政策及制度建设、运营、资金投入及使用、对产业链核心竞争力提升的支撑等情况,以及在产业质量、创新能力、服务能力和企业培育方面的取得的成效等。

通过开展绩效评价,掌握综合体建设发展情况,总结发掘典型和经验,为动态管理和政策支持提供依据。

三、评价方法

评估根据《宁波市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实施方案》要求,采用单位自评、专家评估、实地考察等方式,综合评估。

四、有关要求

1. 自评报告、绩效自评表、附件材料通过“宁波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program.sti.gov.cn)进行在线填报上传,截止时间为8月12日24:00时。

2.现场考察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各综合体提前做好准备。

3.填报资料和汇报情况要真实可靠,并附支撑依据,对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评价资格,评价成绩不合格。

联系:市科技局  89187079

市行政服务中心科技分中心  87910894

附件1. 2019年宁波市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绩效自评表.docx

附件2.自评估报告编制参考大纲.docx

附件3.年度绩效评价的25家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名单.docx

附件4.宁波市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绩效考核指标.docx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7月16日
附件3
年度绩效评价的25家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