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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建立低收入农户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的通知
时间:2019-01-28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

为加强对低收入农户产业发展指导,进一步落实到村到户到人的精准帮扶举措,提升产业帮扶、精准帮扶的质量,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扶贫办公室关于建立低收入农户产业发展指导员的通知》(浙农专发〔2019〕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建立低收入农户产业指导员(以下简称产业指导员)制度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产业指导员制度的重要性

产业增收是减缓相对贫困,促进低收入农户增收致富、实现低收入农户高水平全面小康计划目标任务的主要途径和长久之策。建立产业指导员制度,有利于帮助低收入农户科学发展产业,进一步提升“自我造血”功能。各地要充分认识到建立产业指导员制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要求,发挥多方资源作用,加快建立一支指导到位、服务精准、低收入农户全覆盖的产业指导员队伍,为实现低收入农户高水平全面小康提供重要支撑。

二、扎实做好建立产业指导员制度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