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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跨境物流缺舱缺箱问题应对工作的若干意见
时间:2021-04-30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为有效应对当前跨境物流出现的缺舱、缺箱、运价上涨等突出问题,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保障我市外贸稳定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增加航线运力。鼓励、引导船公司定向增加宁波口岸航线、运力供给,增开航线航班,增加加班船挂靠,减少跳港、跳班,加快船舶周转效率,从供给端缓解运力和舱位紧张问题,重点保障美东、美西、欧洲地中海等重点航线的运力供给。推进新增码头泊位等口岸对外开放,增加与宁波舟山港航线运力相匹配的码头作业能力和效率。

  二、保障空箱供给。鼓励、引导船公司做好空箱回流工作,临时调配内支线和海铁联运的空箱以缓解出口需求。关注进出口货物流量流向,加大对进口贸易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培育进口市场,增加进口重箱数量。加强阶段性集装箱空箱保供,统筹解决集装箱制造企业所需能源和钢材等问题,鼓励引导宁波本地集装箱生产企业加大产能。

  三、稳定运价箱价。关注船公司运价调整情况,必要时请国家有关部委约谈船公司,规范收费行为,延长运价备案时间。引导船公司提高放舱数量与实际可用集装箱空箱数量匹配度。发挥相关行业协会自律作用,规范协会会员企业收费行为。

  四、加快集装箱周转。继续深化空箱监管无纸化改革,创新监管模式,加快空箱查验效率,适当降低查验比例,实施阶段性空箱放行应急措施。推进空箱船边直卸、集卡直提等作业模式。对进口空箱船舶(单航次进口空箱量超过500标准箱且卸船空箱比例达到整船卸货箱量70%以上的船舶)给予优先靠泊和优先选择作业码头,在港区作业效率上给予倾斜。提升重箱作业效率,压缩重箱转空箱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