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人社厅发〔2018〕107号)等文件规定,为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社会化发放管理,确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维护基金安全,现就宁波市2021年养老待遇领取资格未认证人员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1年养老待遇领取人员通过信息比对、线上自助认证和线下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确认方式,全市需要资格认证人员200.53万名,但仍有1057名企业职工养老待遇领取人员未通过认证,占需认证总人数的0.04%,具体名单详见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首页-公告查询-更多-社会保险”栏目下同名通告内附件。从2022年7月起,未认证人员的养老待遇将暂停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