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农办(扶贫办)、民政局: 现将《新一轮低收入农户认定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及时组织实施。 附:县(市、区)低收入农户信息采集表(户表).doc
宁波市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 宁波市民政局 2017年4月13日
新一轮低收入农户认定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