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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2019年度宁波市培育“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推
时间:2020-07-22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为扎实推进我市“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培育工作,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宁波市推进“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17〕12号)和《中共宁波市委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培育工程的意见》(甬党发〔2019〕38号)精神,经综合考评并报市政府同意,现将2019年度宁波市培育“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工作考评结果公布如下:

一、先进单位

(一)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第一等次:余姚市政府;

第二等次:慈溪市政府、镇海区政府;

第三等次:海曙区政府、大榭开发区管委会。

(二)市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