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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标准化补助经费的通知
时间:2018-01-12 浏览次数:

市标准化战略、农业标准化、服务业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区县(市)标准化工作领导组织办公室(市场监管局)、开发园区质监分局,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我市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积极参与标准研制,提升标准创新能力,根据《宁波市工业标准化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甬质联发〔2017〕2号)、《宁波市农业标准化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甬质联发〔2017〕3号)、《宁波市服务业标准化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甬质联发〔2017〕4号)的有关规定,现就组织申报2017年度标准化专项补助经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符合《宁波市工业标准化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甬质联发〔2017〕2号)、《宁波市农业标准化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甬质联发〔2017〕3号)、《宁波市服务业标准化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甬质联发〔2017〕4号)规定范围和条件的2017年度内完成的项目。

  二、申报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