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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 宁波市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
时间:2015-07-11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含管委会、东部新城建设指挥部)住建局、国土资源局、棚改办:
  现将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城中村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建办保字〔2015〕121号)(附件1)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实施。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城中村改造事关农村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改善、事关城市品质提升,各地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周密安排,认真做好城中村摸底调查和改造方案编制工作。
  二、加强配合,积极行动。各地住建局会同国土资源局、棚改办紧密配合,对辖区内城中村全数进行排查,并根据群众意愿和当地城市发展整体规划,抓紧编制《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旧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计划(2015-2017年)》、《2015-2017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优先将实施条件成熟、群众期盼强烈的城中村纳入改造计划和实施方案,加快实施改造。
  三、及时填报,保质保量。各地要认真填写《城中村摸底调查和改造计划安排表》(附件1)及《城中村计划改造明细表》(附件2),确保数据准确,并于7月21日前以书面和电子文稿的形式将填写的表格报送至市住建委。联系人:李杰;电话及传真:87346304;邮箱:793208757@qq.com。

  附件:1、城中村摸底调查和改造计划安排表

          2、城中村计划改造明细表
          3、关于做好城中村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
  宁波市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