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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甬优杯”宁
时间:2021-11-24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局,杭州湾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经济发展局:

为促进我市稻米生产向优质化、生态化、规模化、品牌化和标准化方向发展,加快推动优质稻米生产、收购、储存、加工和销售,培育优质稻米品牌,满足广大市民对本地优质稻米的消费需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甬优杯”宁波十大好稻米质量推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对象

推选主体为宁波市内有一定生产规模的种粮大户、专业合作社、生产企业或家庭农场,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稻米为宁波市区域内种植,产品各项指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二)生产加工主体近两年未发生市场反馈的质量事故;

(三)生产加工主体建立完整的质量管理、质量保证体系及各项管理制度;

(四)产品在当地具有较好的美誉度。

二、推选程序

(一)主体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稻米生产主体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向所在区县(市)农业农村部门或发展改革(粮食)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完整的申报材料,每个主体申报参评产品不得超过2个。

(二)县级审核。各区县(市)农业农村部门会同发展改革(粮食)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完整性进行审核把关,择优送报参评产品,同一水稻品种参评数量不得超过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