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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卫生监督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3-16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卫生健康局(社管局),市卫生监督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督促我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落实防控措施,有效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克服麻痹思想,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全力以赴、科学有效抓好疫情防控,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各地卫生监督机构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防控工作组织领导,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预案,周密部署,依法履行职责。

二、加强医疗卫生单位监督检查与指导

加大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发热门诊的设置、接诊记录、疫情报告、消毒隔离、人员防护、医废处置等规范、制度。重点加强民营医疗机构传染病

 

 

 

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强化预检分诊、发热门诊规范有效运行,组织负责人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相关培训,落实首诊负责制等医疗质量核心制度,提高防控意识,积极做好防控工作。坚决查处不按要求落实防控措施的违法行为。

督促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做好医务人员、患者及相关人员的个人防护工作,配备足量的应急物资及药品,强化医护人员防护,严防院内交叉感染。同时加强执法人员的自身防护和培训。

三、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