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科技局、“四区二岛”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浙江省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将组织开展2021年度浙江省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申报推荐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请申报单位按照《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浙江省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http://kjt.zj.gov.cn/art/2021/7/22/art_1229225203_4690585.html)要求,认真组织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