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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财政局 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19年市级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的通
时间:2019-05-17 浏览次数:

市级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宁波市市级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甬卫发﹝2015﹞7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有关单位申报情况,经研究,现将2019年市级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各单位收到款项后,列报 2019年“2100499其他公共卫生支出”支出功能科目,列报相应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各单位要根据管理办法精神,切实加强项目管理,精心组织实施,并将实施结果及效益情况报市卫生健康委和市财政局。项目执行进度、完成质量等情况作为下一年度资金预算安排的依据。需要政府采购的,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2019年宁波市市级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分配表
 
宁波市财政局     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4月30日
宁波市财政局 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下达2019年市级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