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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2年科普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甬科社〔2022〕102号
时间:2022-11-14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科技局、开发区(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各院所、高校,市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的实施,大力促进《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十四五”国家科学技术普及发展规划》、《宁波市科普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落地,根据2022年11月8日《科技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22年科普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国科办函才【2022】632号)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9日~11月21日组织开展2022年科普工作总结与2023年科普工作要点报送工作。望接此通知后,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系统梳理和总结本地方本部门本单位2022年开展的各项科普工作情况、取得的成效、经验体会以及存在问题与意见建议,要求尽量以数据和案例作为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