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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余姚市实施2020年第二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批复 甬
时间:2021-05-12 浏览次数:

余姚市农业农村局:

你局《余姚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实施2020年(第二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请示》(余农〔2021〕7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在大岚镇、鹿亭乡、兰江街道、泗门镇、马渚镇、大隐镇等六个乡镇(街道)实施2020年第二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3325.76万元,其中灌排水工程1265.32万元、田间道路工程1645.38万元、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100.71万元、科技推广措施12.59万元、其他工作及措施301.76万元;建设标准不低于1900元/亩。

二、同意你局2020年第二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计划报表所列各项建设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