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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广播电视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
时间:2023-05-04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广播电视台(中心),前湾新区教育文体和旅游局,高新区教育文体局,市级有关单位,局属有关单位:

根据省、市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要求,现将全市播音、广播电视艺术、广播电视工程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在我市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本年度评审任职资历计算到2023年12月31日,在此期限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不列入申报范围(经批准延长退休年龄者除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内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条件及程序,按国家、省及市有关规定执行。对未达到规定学历、资历的申报人员,要按破格条件从严掌握,一般情况下不得越级申报和“学历、资历双破格”申报。
其中,正高级工程师申报条件按《关于开展浙江省广播电视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119号)文件执行。

2.继续教育要求。按照《宁波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试行)》(甬人社发〔2017〕45号)文件执行。根据我市职称评审工作要求,市内评委会申报对象,任现专业技术职务后符合继续教育学时要求(公需科目不得少于18学时,通过宁波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在线学习等)的年份总数须达到所申报级别规定的最低资历年限。参加继续教育情况纳入职称量化评价体系。报送市外评委会的按相应规定执行。

继续教育学时数据在宁波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系统(网址:http://nbxsgl.chinahrt.com)上传登记后,可从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自动读取。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按《宁波市广播电视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过渡性学时登记管理办法》(见附件1)执行。

三、申报程序和形式
职称申报与评审在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进行。请各地、各单位将专业技术人员业绩档案库建设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督促用人单位和专业技术人才及时更新业绩档案。

网上申报程序如下:

1.个人申报。申报对象登录管理服务平台进行个人申报,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作出承诺。申报前需在系统上完善个人业绩档案。申报信息审核通过后,及时通过系统缴纳评审费用,并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带“浙江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平台”水印,A3双面打印、骑缝装订,一式三份),经用人单位盖章后,提交至主管部门。

2.单位审核。申报对象所在单位登录管理服务平台,负责对申报对象个人信息、业绩档案信息、职称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3.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审核推荐。申报对象所在地主管部门、人力社保部门,登录管理服务平台根据权限进行材料接收、审核和推荐工作。各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对把关不严格的将作出相应处理。

4.纸质材料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人力社保部门审核盖章后,连同其他有关材料(见附件3)由所在地主管部门统一报送至相关市级评委会办公室。送审材料一次性提交齐全,原则上不再接受补充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