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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认真贯彻《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时间:2021-04-16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为有效保护利用耕地资源,严格制止耕地抛荒现象,现就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严格制止耕地抛荒的通知》(浙农田发〔2021〕4号)文件精神,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制止耕地抛荒的重要意义。制止耕地抛荒,对于充分利用耕地资源,保护和拓展农业生产发展空间,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务必引起高度重视,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全面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坚决制止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和粮食生产功能区抛荒。

二、切实做好耕地抛荒情况摸底排查。各地要结合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摸底调查和“浙里督”平台转送的区域性撂荒问题线索,认真组织开展耕地抛荒情况调查,逐村逐户逐块摸清抛荒耕地的地点、面积、时间、类型、原因、承包和流转主体以及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等情况,建立健全台账清册和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