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质监局)、开发园区质监分局、相关直属事业单位: 为认真落实《宁波市全国小家电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创建工作方案》(甬政办发〔2015〕202号),促进我市小家电产品质量稳步提升,现将《关于开展小家电产品质量专项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4月29日
关于开展小家电产品质量专项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