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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第二批宁波市优质产品推荐目录申报的通知 甬经信合作〔
时间:2019-04-10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经信局,各管委会经发局:

 

为支持我市优质产品推广应用,市经信局于2019年1月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宁波市优质产品推荐目录申报工作,目前第一批《2019年度宁波市优质产品推荐目录》已公布,共有405家企业近2000种产品入围。根据企业要求和工作安排,市经信局将组织开展本年度第二批优质产品推荐目录申报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条件

1.在宁波市行政区域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加工或制造业企业;

2.企业已正常运营3年以上,管理规范、信用记录良好,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年内无重大安全、环保、卫生、劳动、纳税、信贷、质量、知识产权等不良记录;

3.推荐目录的有效期为一年,上年度已列入推荐目录的企业,本次需重新申报;

4.尚未列入已公布的《2019年度宁波市优质产品推荐目录》(第一批)的企业。

二、申报产品条件

申报产品所属行业主要为电气、建材、智能化装备、纺织服装、家具、文体用品、金属制品、电子产品、仪器仪表、医疗健康、交通运输设备等,产品由政府职能部门或授权单位认定(评定),有相关资质证书及佐证材料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省、市先进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

2.宁波市及市级以上重点工业新产品;

3.宁波市优秀节能新产品;

4.高新技术产品;

5.获省、市名牌产品(包括浙江制造、浙江制造精品);

6.获国家驰名商标、浙江省著名商标、宁波市知名商标产品;

7.列入市行业龙头企业、高成长企业、单项冠军企业生产的主导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