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宁波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7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