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防止环境污染,维护社会秩序,根据《宁波市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我市城市化建设实际,现就市中心城区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公告如下:
一、宁波绕城高速封闭区范围内的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和高新区(包括贵驷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