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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关于金税三期系统并库和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第二阶
时间:2018-12-14 浏览次数: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将于2019年1月1日进行新旧金税三期系统切换,实现原国地税两套金税三期系统并库工作,同时完成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第二阶段上线。为确保系统顺利切换上线,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业务办理安排

2018年12月25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进行系统切换上线,在此期间各办税服务厅(含驻行政服务中心等办税窗口)、自助办税服务终端、电子税务局将暂停办理涉税业务。但下列业务仍可以正常办理:

(一)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抄(报)税;

(二)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

(三)纳税人端安装的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和网络发票系统; 

(四)涉税咨询业务。

另外,因年终关账需要,2018年12月20日17时起暂停办理TIPS缴款退库业务,12月24日16时起暂停办理所有现金业务。

二、恢复业务办理安排

2019年1月1日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义务人端、手机端、网页端和电子税务局对外开放。

2019年1月2日全市办税服务厅对外开放,所有业务恢复正常办理。

三、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