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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度企业工资总额报备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2-12-19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做好企业工资总额宏观调控工作,国家要求所有企业都要使用《工资总额使用手册》(以下简称手册),现结合我市实际,就2013年度企业工资总额报备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使用手册的企业范围 

  使用手册的企业范围为所有企业,包括国有、集体、联营、股份合作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和港、澳、台商投资企业以及私营企业,以上企业含省属、部属、部队属企业。 

  二、使用手册的人员范围 

  使用手册的人员范围为企业全部职工(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方职工)。 

  三、工资总额报备办法 

  (一)外商投资企业和港、澳、台商投资企业以及股份有限公司凭董事会有关决议或纪要作为工资总额报备的参考依据,记入手册。 

  (二)省属、部属、部队属企业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2012年度工资总额计划批文或批件记入手册。 

  (三)其他国有、集体、股份合作、联营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等,根据工资包干办法,按2012年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及合理调增(减)部分记入手册。包干工资一年一定,不以丰补歉。 

  (四)私营企业的工资总额报社会保险参保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签章。 

  四、市属企业报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