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安质总站(建管处):
根据《宁波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2017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我委对各区县(市)、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市安质总站(建管处)2017年度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考核,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