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住房城乡领域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甬建发〔2020〕103号)文件要求,对2021年度拟编制的《宁波市美丽城镇生活圈建设评估及优秀案例汇编》进行了邀请招标,现就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8月23日-8月29日。
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请于8月29日前反馈,联系人:罗双双,89187254,646425349@qq.com。
附件:宁波市美丽城镇生活圈建设评估及优秀案例汇编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