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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波市民政局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执行情况的公示
时间:2022-11-28 浏览次数:

根据《宁波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规定》、《宁波市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和目录管理办法》,现将宁波市民政局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执行情况公示如下。
宁波市民政局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执行情况
序号 决策事项
名称
决策
主体
决策承办处室 计划完成时间 执行情况 终止或延期原因
1 制定城乡社区和谐自治标杆先行市建设实施意见 市民政局 基政处 9月 终止 市委办、市府办已出台替代文件《全市城乡现代社区建设实施方案》(甬党办〔2022〕43 号)
2 制定《宁波市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 市民政局 基政处 9月 8月提交市府办,已于10月印发 因收到省规划时间较晚,出台市级规划缺乏相关依据,使文件审核受限
3 制定《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暂名) 市民政局 养老服务处 9月 拟延期至2023年 省民政厅正在草拟浙江省的具体贯彻意见,拟待省贯彻落实文件出台后再制定出台我市相关意见。
4 制定《宁波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 市民政局 养老服务处 8月 作为专项设施布局规划之一,已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总规同步规划并形成初稿,预计延期至2023年 因宁波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尚未报市人大审议通过,故缺少发布依据。为更好落实总规相关要求,拟待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出台后,按程序完成专项规划报批工作。
5 制定《宁波市殡葬设施专项规划》 市民政局 社会事务处 12月 推进中,争取2022年12月底前提交市政府编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