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甬建发〔2020〕103号)文件要求,市安质总站对《宁波市建筑领域二氧化碳排放达峰实施路径研究项目》等两个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现就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7月12日-7月18日。
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请于7月18日前反馈,联系人:施艳,89180585,kjc1606@163.com。
附件:2021年度宁波市工程建设标准编制项目
宁波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服务总站
2021年7月12日
附件
2021年度宁波市工程建设标准编制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