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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基本公共卫生、基本药物制度、疾病
时间:2022-07-06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财政局、卫生健康局(社管局),市级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下达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1〕53号)、《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下达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2〕54号)、《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2〕52号)、《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22年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2〕51号)、《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2〕46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2022年上述中央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附件1)。各地收到款项后,列2022年相应收入和支出功能科目,市级单位列报相应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