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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 2021 年省政府民生实事“好差评”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1-09-23 浏览次数: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厅),省级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完善省政府民生实事群众监督评价机制,更好推动年度民生实事项目高质量完成,切实提高群众获得感、满意度,2021 年继续开展省政府民生实事“好差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依托浙里督民生地图系统,向公众公开便民车检、交通治堵、食品安全、养老服务、助残康复、河湖整治、公共卫生、全民健身、普惠教育、农村出行等十方面民生实事项目, 为所有具体民生实事项目张贴活动海报,群众可通过活动海报二维码查看相关项目建设内容和项目进展情况,并可根据实际体验情况作出“好差评”或留言投诉。省政府办公厅将加强群众评价和投诉处理结果运用,形成省政府民生实事督查工作闭环。

二、活动时间

2021 年省政府民生实事“好差评”活动时间自 2021 年 9月 24 日开始,持续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