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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宁波市“四基”产业链核心企业的通知
时间:2018-12-10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经信局,各管委会经发局:

为加快实施工业强基工程,提升工业基础能力,我市制定出台了《宁波市“四基”重点领域单项冠军产品产业链培育实施方案》,重点在伺服电机、减速器、石墨烯、光学薄膜、模具、集成电路六个领域培育横向配套应用链和纵向技术创新链。根据产业链培育工作部署,我市将每年动态认定一批“四基”产业链核心企业(以下简称“核心企业”),推进核心企业与全市上下游企业开展配套应用。现将2018年度核心企业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四基”产业链核心企业是指专注于细分领域,整体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居同行业前列的核心基础零部件和关键基础材料制造企业。申报条件:

1.在宁波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工业企业;

2.企业生产的主导产品是伺服电机、减速器、石墨烯、光学薄膜、模具、集成电路六个行业的核心产品;

3.企业有意愿在本市形成上下游配套应用产业链(包括上游原材料、零部件供应和下游的产品应用);

4.企业具备持续创新能力,拥有与主要产品相关的发明专利,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科技成果,设有研发机构(设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