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浙江省“放水养鱼”行动计划的通知》(省疫情防控[2020]28号)精神和《关于实施2021年度“放水养鱼”行动计划培育企业财政激励政策的通知》(浙制高办[2022]11号),测算出我市可实施财政激励政策的“放水养鱼”计划培育达标企业奖励资金清单,现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