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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市级数字化改造诊断服务商申报工作的通知 甬经信产数〔
时间:2022-07-08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经信局,各管委会经信部门,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打造全球智造创新之都的战略部署,深入实施智能制造工程,加快企业数字化转型和重点(细分)行业数字化改造,决定实施全市数字化改造诊断服务工作。现启动2022年度市级数字化改造诊断服务商(以下简称“服务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列入2021年度宁波市级智能制造工程服务公司名单的企业,且依法纳税,信用状况良好;

(二)若未列入2021年度宁波市级智能制造工程服务公司名单的,可由各地经信部门推荐参与申报。被推荐对象为宁波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信用状况良好,生产智能装备及提供数字化、智能化整体解决方案的工业企业或软件及信息服务业企业(包括从企业或集团内部分离出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且能为集团以外企业提供服务的单位);原则上地方经信部门1个行业最多可推荐1家企业参与申报。

具体申报格式详见附件。

二、服务内容

(一)服务对象

被遴选为年度服务商的企业,主要服务对象包括三类:1.各地开展重点(细分)行业数字化改造的中小企业;2.列入年度数字化转型项目培育计划库企业;3.其他有实施数字化改造需求的企业。

服务对象具体名单由各地经信部门确定。

(二)服务流程

1.建立服务商资源池。对参与申报的企业,由市经信局牵头组织评定,通过对基础能力、人员支撑、行业经验、产品成果等维度的综合考量,分行业遴选优质服务商,纳入市级数字化改造诊断服务资源池。

2.供需服务资源配对。各地经信部门根据年度重点(细分)行业数字化改造等工作任务,从市级数字化改造诊断服务资源池中选择符合需求的服务商,作为本地区诊断服务的供应商。原则上每个地区每个行业选择不超过2个服务商,每个服务商可跨区(县、市)提供服务,原则上每年度服务不超过3个区(县、市)。确定服务提供者后,经双方沟通商议,各地经信部门与服务商确定年度具体服务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