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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服务联盟总窗 关于疫情期间各类人才业务办理相关
时间:2020-07-07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按照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办理的相关要求,现就防疫期间市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服务联盟总窗各类人才业务办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受理时间

2月3日—2月9日,服务联盟总窗原则上不提供窗口现场办理服务,请您通过“网上办”和“邮寄办”等方式办理相关业务。

二、办理途径

1.网上办。对于符合《关于推进开放揽才产业聚智相关政策的实施细则》(甬人社发[2019]17号)的人才,可登录宁波市人才服务申报系统(http://hrs.nbrc.com.cn),按要求注册并提交申请,提交的所有附件材料请上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受理业务主要包括: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基础人才在甬首次购房补贴、新引进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市本级新引进应届本科和硕士研究生生活安居补助、新引进世界100强大学海外留学人才来甬就业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