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土地储备出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你办《关于要求批准2020年市六区及前湾新区土地储备计划的请示》(甬储委办〔2020〕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规〔2017〕17号)和《中共宁波市委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构建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甬党发〔2019〕59号)规定,为强化市级统筹,推进土地资源高效配置和合理利用,经研究,原则同意《2020年市六区及前湾新区土地储备计划》。
二、强化统筹联动。要以市委市政府强化统筹新理念为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