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杭州湾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
各地上报的关于组织实施2020年第二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请示收悉。经审核,现将2020年第二批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计划下达给你们(具体实施项目详见各地实施计划批复),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则同意各地上报的2020年第二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请严格按照《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甬农发〔2020〕177号)、《宁波市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和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甬农发〔2019〕235号)、《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等相关文件精神抓好项目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