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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宁波船舶水污染物转移处置联合监管办法(试行)》意见的通知
时间:2019-09-02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做好船舶水污染物转移处置水陆衔接,加强船舶水污染物转移处置联合监管,有效防止船舶违法排放和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过程造成二次污染,共同维护宁波水域清洁,我们起草了《宁波船舶水污染物转移处置联合监管办法(试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19830日至201996日,意见请发送至邮箱felicia2015@163.com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