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船舶水污染物转移处置水陆衔接,加强船舶水污染物转移处置联合监管,有效防止船舶违法排放和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过程造成二次污染,共同维护宁波水域清洁,我们起草了《宁波船舶水污染物转移处置联合监管办法(试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19年8月30日至2019年9月6日,意见请发送至邮箱felicia2015@163.com 。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