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各协(商)会:
为进一步加强诚信宣传教育,扩大信用消费,根据《商务部等18部门关于开展2017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商秩函〔2017〕635号)、《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信用消费进万家”主题日活动的通知》(商办秩函〔2017〕361号),我市由商务主管部门牵头,会同各协(商)会、经营者,组织开展2017年“诚信兴商宣传月”和“信用消费进万家”主题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7年9月在全市范围集中开展以“立商信:营造良好消费环境”为主题的“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9月28日开展“信用消费进万家”主题日活动。
二、活动内容
(一)重点抓好宣传工作。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公益广告、宣传栏等途径,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出台的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针政策,以及商务领域的法律、法规和信用标准规范;宣传中央文明委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部署及举措;宣传展示商务诚信体系建设、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运行、规范市场秩序、预付卡整治、打击侵权假冒、保护知识产权等工作成效。